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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法要論 總則】

責任者: 余棨昌 著作
出版信息: 北平 北平朝陽學院 民國二十年[1931]
適用對象: 高校
教材教參: 教科書

【附註】

爰取平昔研究所得,依據新法典章節,編次成書      依據國民政府1929年頒行的民法總則編次,引述各國相關法條及學說論述。除緒論概述民法的意義、體裁、適用範圍、解釋、沿革,以及民法上的權利義務外,分法例、私權之主客體、法律事實與法律上之效力、消滅時效、時、權利之行使等7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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