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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瑞椿 著 上海 文明書局[發行] 清光緒三十一年[1905]

高等小學理科教授法

董瑞椿,字懋堂,又作楙堂。江蘇吳縣人。清光緒十九年(1893)副貢,光緒二十三年(1897)至光緒二十七年(1901)留學日本,東京高等師範學院肄業。他曾任南洋中學公院華文課教習、浙江大學堂總教習、清學部編譯圖書局的編撰等。撰有《讀爾雅日記》《擅南雅捕韶》等,參與編譯多部教科書。 本書為文明書局針對高等小學出版的“高等小學教科書”系列中的教員用書,與同系列的《高等小學理科教科書》配套使用。全書共4卷,其中第1卷初版于光緒三十一年(1905),第2-4卷初版于光緒三十二年(1906),依次用於高等小學的四個學期。第1、2卷按照四季分為四章,多取材於動植物,讓學生了解自然界情況;第3、4卷多取材於理化學之現象,向學生介紹自然景觀。編者在每一章開頭總結了本章的教學內容和教學目的。每一課分別從“教授要旨”“教授材料”“教授法”三方面指導教師開展教學。其中“教授要旨”和“教授材料”分別概括和詳細敘述了本課需要教授給學生的知識點,“教授法”則說明了向學生講解知識點的課程設計。 根據“編輯大意”,教師需要向學生教授自然物和自然現象的分類及關係,“有生界”的有機物活動和“無生界”的理化學定律;進而讓學生認識到人類在自然界所處之位置及應遵守之自然定律,了解人類的開化歷程,熱愛自然界。在課程安排上,教師需要將理科中的不同門類綜合起來教授,貫通植物和動物以及自然物和自然現象,引導學生從自然界的代表物質中歸納出背後的自然定律。在教學過程中,教師要以自然界與人類的關係為中心開展教學,每節課讓學生熟悉某一分類,每一學期或一學年都應帶領學生總結;要讓學生多接觸自然,教授的內容應以當地所能見到的自然物質為主,課時安排上與時令相對應。因城市缺乏自然景觀,本書應主要用於鄉鎮;在城市用此書教授理科課程時,可根據所在城市情況變更教學順序、自由取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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