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理學大綱】
責任者:
(日)穗積重遠 原著;李鶴鳴 譯
出版信息:
上海 商務印書館[印行] 民國二十二年[1933]
適用對象:
高校
教材教參:
教科書
【附註】
原系著者在東京帝國大學講授法理學的講義,後修改成書。共分12章。第1章概述法理學的定義、研究方法、範圍等;第2—7章分別介紹法哲學的五大派,即:分析派、哲學派、歷史派、比較法學派、社會學派。代表人物有奧斯丁、蘇格拉底、康德、黑格爾、薩維尼、巴爾福、孔德等。餘各章分別敘述法律的進化、本質、內容、形式及法律的基本
【分冊信息】
【目錄 】 閱讀
標題
頁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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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法理学之意义
11 -
第二章法理学之分派
18 -
第三章分析派之法理学
25 -
第四章哲学派之法理学
29 -
第五章历史派之法理学
73 -
第六章比较法学
79 -
第七章社会学派
83 -
第八章法律之进化
98 -
第九章法律之本质
107 -
第十章法律之内容
138 -
第十一章法律之形式
147 -
第十二章法律之本位
16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