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民法總則】
責任者:
胡元義 著作
出版信息:
成都 國立四川大學出版組[發行] 民國二十三年[1934]
適用對象:
高校
教材教參:
教科書
【附註】
著者曾在國立武漢大學任教授。本書據歷年講義增補而成。分總論和本論。總論概述法律的定義、法律之學術及法學,以及民法的定義、法源、效力、民法上的權利義務等。本論分權利之主客體、法律行為、期日及期間、消滅時效等5章。書中多引德國、法國、瑞士、義大利等國的民法條文,與本國民法比較論述。